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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14, 2008

襲警案二審 楊佳打破沉默:他們死有餘辜 2008-10-14 12:16:04




  中評社香港10月14日電/上海襲警案10月13日二審開庭,被告楊佳一改沉默,否認控罪,且對自己的行為“不後悔”,“因為我感覺他們(被殺警員)都不是無辜的”。楊佳又表示,案發前曾遭警員多次毆打,“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法院將擇日宣判。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與一審不同的是,法庭10月13日首次允許三十多家地方媒體及部分公衆旁聽,包括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和姨媽王靜榮。13日上午9時30分,一審中被判死刑的楊佳準時出現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他神情輕鬆平淡,衣服整潔,看起來剛刮過鬍子。

  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在派出所被毆打等,展開激辯。當辯護律師詢問楊佳對所作所為是否後悔時,他答:“我不後悔!”當被詢問“下身有無受傷時”,楊佳答道:“你是說陰莖吧?沒有。”

  楊佳10月13日在庭上答問時流利直接,當律師談及楊佳可能存在精神障礙時,他說:“我個人認為我的精神狀態是正常的,派出所的那些警察倒可能不正常。”

  二審過程中,為了還原案發現場,法庭當庭播放了長達半個多小時的楊佳接受民警盤查時的錄音數據,并播放了部分楊佳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盤查及手持尖刀襲擊閘北公安分局警察的錄像。錄像顯示,幾名警員將楊佳團團夾住,拖出鏡頭監控範圍外。楊佳自稱:“七、八個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圍著我拳打腳踢,大約有兩、三分鐘時間,我的褲子、T恤被扯破、蹭髒”。

  在自我辯護時楊佳說:“我認為我是無罪的,是他們先打人,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發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他最後陳述:“我站在這裡證明一件事:在這些警察管理的社會裡,即使幾十年遵紀守法,還是一樣會被判刑坐牢的。”

  開庭前楊佳曾向二審法庭申請,要求做證的警員出庭接受律師詢問,但幾位證人13日均未現身.

另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楊佳的辯護律師向二審法院申請重新對楊佳進行精神鑒定,但未獲批准。審判長徐偉當庭表示,未批准重新鑒定的原因是“要求重新鑒定理由不充分”。

  直到退庭前,律師仍在努力說服合議庭改變原有決定。若法庭仍不同意重新進行精神鑒定,按相關法律對二審時限的規定,10月27日將是決定楊佳生死的最後時刻。

  另據《廣州日報》報道,在庭審過程當中,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楊佳是否曾被毆打等展開了辯論。

  爭論一:楊佳是否被毆打

  楊佳稱,2007年10月5日晚,當他被警察盤問帶回派出所之後,曾遭受警察兩次非法毆打,在多名警察一起毆打了他一通之後,兩名警察又單獨毆打了他一次,當時身上有明顯傷痕。不過,并非像一些媒體曾經報道的那樣生殖器被打殘。

  針對楊佳的說法,法庭出示了楊佳被帶到派出所期間的8分鐘的錄像。錄像中沒有警察毆打楊佳的鏡頭,不過,明顯可以看出幾名警察強制性地將他拉到一個辦公區。

  爭論二:楊佳精神是否正常

  坊間一直對此前有關機構對楊佳做的精神鑒定持有爭議。7月5日,有關機構只對楊佳進行了2個小時的詢問,沒有做任何儀器檢測,第二天鑒定結果就出來了,這個精神鑒定出台顯得有些草率。

  庭審中,法院出示了3段錄像,錄像顯示,事發當時,一位帶防毒面具的男子7秒鐘內在值班室內連續刺死4人。楊佳看完錄像後,表示自己不記得了。

  楊佳的辯護律師向法庭要求重新對楊佳進行精神司法鑒定,但這一申請在法庭調查中被當庭駁回。

  北京男子楊佳今年7月1日持刀闖入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機關大樓,造成六名警員死亡,三名警員和保安人員受傷。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對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楊佳死刑,楊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